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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不动产登记及完税业务“一窗受理”服务的通告
2017-12-27     (点击: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推广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月2日起,在高青县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登记及完税业务一窗受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办理事项

涉及房屋交易、税收(免税)、不动产转移登记个人业务(单位业务除外),主要有:买卖、互换、赠与、继承或受遗赠的、分割合并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发生转移等不动产登记及涉税业务。

二、服务窗口设置

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197、199窗口。

三、服务流程管理

实现不动产交易、税费缴纳一手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四、服务咨询电话

0533-6983508;0533-6983515

特此通告!

365在线体育投注   高青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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